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留言后可查看该公司联系方式!
返回顶部
公司简介

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企业简介

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,致力于开发、生产、销售长岛独有的高品质水产品系列,目前在长岛大钦岛、小钦岛、北隍城岛和南长山岛有大型加工厂4座,蓬莱8000吨冷库一座和烟台运营中心。拥有海带漂烫流水线4条,蒸汽、光波烘干线2条及水产品罐装生产线1条,年产盐渍海带系列产品20000吨,其他精加工即食类水产品2000余吨。“品质决定一切”!公司立足于长岛原生态海洋产地,为打造优质、绿色、无添加的海洋食品而奋斗!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便座落在这里,本公司系新西兰独资企业,是长岛首家集生产、加工、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海洋食品外资企业。公司拥有6000平方米符合国际质量要求的现代化厂房,拥有从国外引进水产品汽热干燥生产线及光波干燥生产线两条,水产......更多>>
产品展示

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招商产品

招商代理

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招商代理

宝悦售后服务承诺:
(一) 以客户为中心,为客户提供咨询与服务;
(二) 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疑问;
(三)协助合作商作好客户的产品推广服务工作;
(四) 为客户提供一流服务,树立公司良好形象;
(五) 对产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(保质期内),如有沙粒,长毛,变质等将按国家,公司内部的规定对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。
(六) 本公司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,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,调解。
(七) 调解以双方自愿,合法,合理,公正为基础,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
(八) 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,具体由包片负责人进行调解,调查。
(九) 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,接待消费者要诚恳,热情,做到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着落。
(十) 受理消费者投诉,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。
(十一) 坚持舆论监督,通过大众媒介定期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,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记录在案。
(十二) 赔偿标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,第五十条相应规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,将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对在产品掺杂,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将处以产品货值金额50%以上三倍以下罚款。
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
请在下方留言
留言后此处将自动显示该公司联系方式

烟台长岛宝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

联 系 人:下方留言后显示

移动电话:下方留言后显示

固定电话:下方留言后显示

公司传真:下方留言后显示

联 系 QQ:下方留言后显示

电子邮件:下方留言后显示

企业网站:下方留言后显示

联系地址:山东长岛乐园大街

您的姓名:
*姓名或昵称
联系电话:
*您的手机号
联系微信:
  您的微信号
回访时间:
代理区域:
留言内容:
 


隐私权相关政策
 

温馨提醒

如果您对该项目感兴趣,请在下面立即留言!

本网站属于可自主发布并可自主删除的信息交流平台,倡导诚信合作、互惠共赢!为了保证您的利益,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,请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,以免造成损失!

快捷留言>>

关闭
立即留言
相关企业